9月1日,中央宣佈對山西省委主要領導進行人事調整。這是繼山西多名省級幹部被調查後,又一引人關註的消息,體現出中央對山西問題的高度重視,對山西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建設的高度重視,有利於山西儘快走出因系列腐敗案件引發的“政治塌方”,把人心凝聚到山西全面深化改革和發展各項事業上。
  近年來,在黨中央、國務院的正確領導下,依靠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幹部群眾的共同奮鬥,山西經濟社會發展取得了新成績。但同時,山西政治生態也出現了不少問題,反腐敗鬥爭形勢嚴峻,十八大以來已有7名省級幹部“落馬”、一批廳局級幹部被查處,涉及幹部層級之高、人數之多、範圍之廣、問題之嚴重,為建國以來所罕見,令人觸目驚心。中央堅決查處山西系列腐敗案件,並及時對領導班子作出調整,是完全正確、十分必要的,一定會得到廣大幹部群眾的衷心擁護。
  對山西腐敗案件的查處,體現了中央堅持黨要管黨、從嚴治黨的鮮明立場,彰顯了有腐必反、有貪必懲的堅強決心,也向世界展示了我們黨自我凈化的勇氣和能力。同時,它也打破了一些人“適可而止”“法不責眾”的思維定勢和僥幸心理,傳遞出“反腐鬥爭無禁區、法紀面前無特例”的強烈信號,是我們黨依法執政、依法治國的有力證明。
  山西發生的嚴重腐敗問題,與當地黨委履職不力,失之於寬、失之於軟有密切關係。在黨風廉政建設上,黨委負有主體責任,黨委書記是第一責任人。有權必有責,履責須擔當。各級黨委都應當從中汲取深刻教訓,由表及里、舉一反三,堅決貫徹黨要管黨、從嚴治黨的要求,切實負起黨風廉政建設的主體責任,尤其是主要領導要自覺履行“一崗雙責”,以高度負責、敢於擔當的精神抓班子、帶隊伍、管幹部,努力構建幹部清正、政府清廉、政治清明的政治生態,大力營造風清氣正的從政環境。  (原標題:切實負起“一崗雙責”的政治責任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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